简体
/
繁体
网站首页
微公益
产品及服务介绍
公司资讯
资讯动态
人力资源
在线资讯
联系我们
资讯动态
公司新闻
行业新闻
政策法规
联系我们
深圳市乐普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
深圳市福田区新洲村新洲九街骏皇嘉园18J
电话:0755-88372772
传真:0755-82804552
手机:86-13590258393
Skype:Candytang8282
QQ:107795002
邮箱:candy@lepu-wing.com
公司新闻
你的当前位置 : 网站首页 >> 公司新闻
台湾立法限制集装箱重量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7/8/15 点击次数:3643
台湾以立法的形式限制集装箱的重量,如有超重行为将按条例重罚,以下为官方文件信息摘录,请敬查看:
1、按交通安全规则,半联结车(货柜拖车)总重(含货、柜、曳引车、拖架),不得超过35吨,交警允许一成容差量,故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8.5吨(请详参附件之交通安全规则)。40呎货柜可视为整体货柜装载,故可向监理单位申请半年期之临时通行证,其总重可达42吨,但20呎柜不得视为整体货柜装载,故20呎之最大总重仍为38.5吨。(请详参附件之申请进出口超重货柜临时通行证)。
2、载重货柜拖车遇过磅站必须进行进站过磅,否则处罚新台币九万元之罚款。
3、如有超重行为则按条例重罚(详见附件),拖车所有人(公司)及驾驶人必需记点,三个月内有超过三次者,驾驶人及公司将吊扣执照半年。
针对以上信息,为方便客户查看,我司特以实际整理出货柜可装货物的重量,请大家对照装货切记不可超重,谢谢!
关闭窗口
上一条:
中国.大陆&台湾 2017年 “国庆+中秋”放假通知与回台湾船期信息
下一条:
深圳查柜资讯
网站首页
-
公司资讯
-
联系我们
-
微公益
-
产品及服务介绍
-
资讯动态
-
人力资源
-
在线资讯
深圳市福田区新洲村新洲九街骏皇嘉园18J 18J,18/F,Jun Huang Jia Yuan Building,Xinzhou 9 Road,Xinzhou Village,Futian District,Shenzhen,PR China
版权所有 © 2006-2014 深圳市乐普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---
粤ICP备18145071号